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依据是什么?

     2022-11-22     219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国家建立并完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出发所作出的这项决定,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深化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增强人们自我保健、自我药疗的意识的重大举措。1999年6月1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第10号局长令印发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就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上述决定而制定的。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广告有何规定?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即“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为什么要对两类药物作出不同规定?其目的就是要“有效 查看详情

怎样识别非处方药?

①《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  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七条指出: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非处 查看详情

简述我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工作。

1.发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公布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及管理规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及与之相适应的药品监督管理法规规定。  2.遴选出非处方药品种,修订和规范了非处方药说明书,建 查看详情

处方药怎样购买和使用?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查看详情

普通商业企业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吗?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查看详情